省直公積金代辦中心
專業服務|安全合規|透明標價|快速辦理2021-10-28 16:58:32
來源:河南省直公積金提取中心
共閱223 次
河南省省直公積金提取新規2021,具體來看,自7月30日起,在公積金貸款未能夠償還完畢之前,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不得被提取用來償還商業貸款、租金等。
此外,新政顯示,河南省直公積金的提取要在取得到相應的購房手續后2年內完成。新政針對公積金貸款還增加了個人征信的審核,相關部門不得向近2年內有連續3次或累計6次不良個人征信記錄的申請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河南省省直公積金提取新規2021:
河南省緊縮公積金提取
7月30日,河南省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相關文件通知。文件顯示,為了進一步保證剛剛需要購房的家庭和長期存款員工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需求,保證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政策進行了相關調整。
其中,變動最大的內容是收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文件顯示,購買住房提取公積金的,可以在購買后2年內通過房地產交易或房地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買程序或憑證、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和契稅完稅憑證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支付的金額。
與此同時,新政策規定,算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借款人(包括已發行異地貸款證明書、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處理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存款賬戶馀額只能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不得因其他原因提取。
此外,河南省直屬公積金調整了部分貸款的申請條件。具體內容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滿足申請人連續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賬戶狀態正常,最近未繳納公積金不超過4個月的條件,相關高層次人才、退役不滿3年的復轉軍人除外。
綜上所述,在公積金貸款無法償還之前,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不得再次提取用于償還商業貸款、住房租金、裝修費用等。
河南省直公積金新政中的提取政策將于7月30日開始實施,其余新政將于2021年9月30日開始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2年。另外,在實施日期之前已簽訂購房合同或已通過初審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將繼續按照原政策規定辦理。
鄭州之前已經收緊了
有關政策表明,提取公積金必須滿足一定的時間要求,提取是有限制的,這也是為了防止一些借虛假交易提取公積金的做法。
另外,類似的公積金不能隨意使用,在還清公積金貸款之前,商業貸款、租金等業務不能得到公積金的支持。這種做法都是為了保證公積金的使用,真正保證剛需購房者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河南省公積金收緊之前,鄭州市也出臺了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此前,鄭州市公積金貸款申請應滿足連續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要求。新政出臺后,該規定將延長至12個月。
與此同時,鄭州市公積金之前的規定是,在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照最長還款期限和所選還款方式計算,每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60%。新政后,該標準將降至50%。與此同時,鄭州市部分公積金的提取也限制在2年內,而且在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不再因其他原因而提取。在此之前,這個時間限制在5年。
此外,鄭州市公積金和河南省直屬公積金的相關政策也對信用調查提出了要求。新增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部門不得批準近兩年內連續三次或累計六次不良個人信用調查記錄的申請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類似的做法值得全國學習,真正促進公積金貸款的穩定發展,保障公積金的長期流動,支持合理的購房需求。
添加河南省直公積金代辦老師微信:
18439888835復制微信號
專業服務丨安全合規丨透明標價丨快速辦理
咨詢電話:
18439888835